香港特别行政区

注:其中,东华学院、岭南大学、香港大学、香港中文大学、香港城市大学、香港树仁大学、香港科技大学、香港恒生大学、香港都会大学、香港高等教育科技学院、香港浸会大学、香港理工大学、香港教育大学、香港演艺学院、珠海学院等15所高校获教育部批准可面向内地招收本科生或研究生。